企业在对外往来业务合同中使用分公司印章,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法人地位,但分公司也领取营业执照,能够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因此在合同上加盖分公司印章,一般认定为合同有效,由总公司承担相关民事责任。
印章放在分子公司,总部不放心,分公司用章有风险;分支机构多,印章量大,监管难,用董助智能盖章机监管分公司的每次用章,防范风险,通过智能印章印章管理系统线上申请、审批、授权用印,用印流程数据化记录,总公司远程监控分公司用章,实现用印智能化。
【案例】
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宁波联高钢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
王某系建工分公司的负责人,其以建工分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属职务行为。2008年7月15日王某以“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市科技园区分公司”名义与联钢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买卖合同,虽然该合同上的公章与建工分公司营业执照上所载的名称非完全一致,但建工公司在与江北联钢签订调解协议时,应当已看到过该公章,并且建工公司就王飞出具的盖有“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市科技园区分公司”的公章的欠条而与联钢公司签订了调解协议,说明建工公司对王某代表建工分公司购买钢材的行为是确认的,联钢公司也完全有理由相信王某的身份和权限,因此王某以“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市科技园区分公司”名义与联钢公司签订钢材买卖合同系职务行为,其效力归于建工分公司。建工公司认为王飞系个人行为,不予采纳。建工公司以“疏忽”为由否认该公章代表建工分公司,理由不足,不予采信。联高公司代办运输、将货送至宁海县城内交接,符合合同的约定,建工公司以其在宁海无承接项目为由认为与公司无关,系王某个人行为,不予采信。联高公司已履行交货义务,建工分公司应按约支付货款。
董助智能印章管理系统是一款基于物联网技术和流程式管理设计,采用智能硬件+管理平台+App相结合的一款印章管理系统,不仅解决了企业用章监管难的问题,也提升了企业的工作效率和节约了公司的管理成本。用印前必须提交用印申请,总部相关人员通过智能印章管理系统发送过来的用印文件、申请人等信息核实无误后授权盖章,智能印章机自行对盖章文件与用印文件进行比对,防止盖章过程中文件被替换,智能盖章机自动对文件进行盖章,无需人员人工操作,有效避免人员违规用章风险隐患。